如何改善机农业的伙食?
“有机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肥,既保证植物营养平衡供给,保持和发展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同时保障了有机食品及环境的安全。 “有机农业”是指遵照有机生产标准,遵照自然规律和生态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极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过程。由于有机农业生产中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对于植物营养、土壤培肥、肥料施用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要求。
肥料使用对有机农业的影响
正确使用有机肥料是有机农业保障。有机肥中含有大量有机质和作物所需的各种无机营养、进入土壤后,通过微生物分解作用,转化成可吸收利用的有效养分,从而增加了土壤的养分供应,肥力长而稳,有机质同时形成了腐植酸类有机胶体与土粒形成团粒结构,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调节了土壤的水、肥、气、热状况,提高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有机肥不但增加了土壤有益微生物群,而且为土壤微生物活动提供能源和物质,反过来加速了有机质的腐解、转化和养分释放,提高了土壤的肥力。
相反,如果肥料使用方法不当,阻碍和破坏有机农业的发展、肥料过量施用在一些有机生产单位进行集约化生产,可能出现肥料施用总量超过标准。由此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及食品安全隐患;未经化学处理有机农业生产单位中施用肥料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和污染;土壤培肥不当会导致植物养分过剩、生物致病、重金属或禁用物质的残留,造成对农作物、土壤或水污染。另外,肥料堆制方法不正确,会因肥料腐熟不足导致废料中有害病菌传播、养分供应障碍,影响植物生长的情况发生。
肥料种类和来源的要求
有机农场的肥料应是有机农业所施用肥料的主要来源,如农家肥、作物秸秆和绿肥可直接使用,无需得到认证机构的同意。非人工合成的矿物肥料和购买的有机物质肥料应该作为土壤培肥的补充物,而不能作为养分循环的基础。与特殊情况或处于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等,经认证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增加来自有机生产体系外的肥料投入量。可以有条件地限制使用来自有机农业体系以外的有机物质,但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该类物质。其使用必须得到监控机构的认可,需要说明来源、使用量、使用方法,并有证据说明该物质未受禁用物质污染。
有机农业的肥料来源应遵守一下四点要求:
1. 可在直接生食作物上使用新鲜肥、好氧处理肥、厌氧处理肥等,但食用蔬菜不允许使用未经处理的人畜粪尿。
2. 经过6个月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料,包括无污染的绿肥、作物废体、泥炭、海藻和其他类似物质及经过堆积处理的食物、林业副产品等。
3. 不影响作物生长环境、营养和抵抗力的自然形态(未经化学处理)的矿物肥料;木炭灰、未经处理的海洋副产品、骨粉、色粉和其他类似的天然产品以及液态或粉状海革提取物;植物或动物生产的产品,如生长调节剂、辅助剂及矿物悬浮液等;农用石灰、天然磷酸盐、硫酸钾及含硫酸盐的微量元素矿物盐。
4. 严禁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肥料、未经处理的污水污泥和未经堆制的腐败性废弃物,严禁使用硝酸盐等营养物质以及可导致土壤重金属积累的矿渣和磷矿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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